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莓的等级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草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NY/T 1778 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
3 要求
3.1 基本要求
根据对每个等级的规定和允许误差,草莓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完好;
——无腐烂和变质果实;
——洁净,无可见异物;
——外观新鲜;
——无严重机械损伤;
——无害虫和虫伤;
——具萼片,萼片和果梗新鲜、绿色;
——无异常外部水分;
——无异味;
——充分发育,成熟度满足运输和采后处理要求。
3.2 分级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草莓分为特级、级和二级3个等级。
3.2.1 特级
优质,具有本品种的特征,外观光亮,无泥土。除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保鲜及其在包装中摆放的非常轻微的表面缺陷外,不应有其他缺陷。
3.2.2 一级
品质良好,具有本品种的色泽和果形特征,无泥土。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保鲜及其在包装中摆放的下列轻微缺陷:
——不明显的果形缺陷(但无肿胀或畸形);
——未着色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10;
——轻微的表面压痕。
3.2.3 二级
本等级包括不满足特级和一级要求,但满足基本要求的草莓。在保持品质、保鲜和摆放方面基本特
征前提下,允许下列缺陷:
——果形缺陷;
——未着色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5;
——不会蔓延的、干的轻微擦伤;
——轻微的泥土痕迹。
3.3 规格
草莓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格(表1)。部分草莓主栽品种参见附录A。
3.4 容许度
3.4.1 品质容许度
3.4.1.1 特级可有不超过5%(以数量或重量计)的草莓不满足本级要求,但应满足一级要求,其中机械伤果不应超过2%。
3.4.1.2 一级可有不超过10%(以数量或重量计)的草莓不满足本级要求,但应满足二级要求,其中机械伤果不应超过2%。
3.4.1.3 二级可有不超过10%(以数量或重量计)的草莓不满足本级要求,但腐烂、严重擦伤和严重虫伤果实除外,其中机械伤果不应超过2%。
3.4.2 规格容许度
所有等级均可有10%(以数量或重量计)的草莓不满足规格要求。
4 试验方法
用精度为0.1g的天平称量果实大小。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鼻嗅和品尝的方法检测异味,其余指标由目测或用量具测量确定。当果实外部表现有病虫害症状或对果实内部有怀疑时,应检取样果剖开检验。一个果实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仅记录最主要的一种缺陷。不合格率按式(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当不合格果实的量用质量表示时,用精度为0.1g的天平进行称量。
X=m1/m2*100% (1)
式中:
X——不合格率,单位为百分数(%);
m1——不合格果的量,单位为克(g)或个;
m2——检验样本的量,单位为克(g)或个。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成熟度、同一批采收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NY/T 1789-2009 草莓等级规格》